这情况虽不如昨天,可相对于之前的冷清劲不知道好了多少,

    她走了过去,见不是什么大问题,便收拾小包去了昨天那个让给当护士的女儿看病,

    她按照地址找了过去,这住的不是筒子楼,也不是小洋楼,

    而是正大街的房子,位置极好,

    旁边就有供销社,还有副食店,国营饭店一类,

    她轻敲门,是昨天那个王明月的亲戚开的门,她倒是热情道:

    “今天刚好休息,在睡觉呢,这当护士的,心气高,要是说些你不高兴的别介意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。”柳笙笙回完,就跟着她走到后院的屋内,突然就听被子里传来一道不耐烦的声音:

    “我都说多少遍了,别信这些赤脚医生的话,咱医院那么多正经学校毕业的,那开的药都不管用,你让我听她的?这万一用坏东西,我待会还怎么跟朋友一块吃饭。”

    突然间,柳笙笙浑身血液骤然凝滞,

    这声音她太熟了,要说王爱云是带头霸凌她的,

    那蒋小琴就是王爱云的忠实狗腿,为了讨好王爱云,做的事情更是过分,

    而死心塌地追随的原因很简单,她喜欢刘峰,

    在知晓王爱云和刘峰相熟,又和刘清清交好时,便有心讨好,

    自此,不顾自己治好她痘痘的恩情下,一次次的欺凌,更甚还在一个冬夜,将她反锁在卫生间,

    可笑的是周明远也没找过她,

    她硬生生的挨了一夜,寒冷的天气中,大病一场,

    她纤手不自觉紧攥。

    蒋母还在劝蒋小琴道:

    “你表姐的额头痘痘可都是她治好的,你这让看一下,治好了,也能找个更好的对象不是。”

    蒋小琴一把掀开被子,瞧见柳笙笙,她轻哼道:

    “长得这狐媚样子可别是为了打着治病的幌子,专门挑些有钱男人勾搭呦。”